開拓場地,創造空間,支持本地文化藝術及康體發展 (2018/06/21)

開拓場地,創造空間,支持本地文化藝術及康體發展 (2018/06/21)

姚思榮議員:主席,按一般人的理解,文化藝術可激發社會創意,啟發創新及改善人們的生活質素,而從經濟角度來看,如能將之善用, 亦有助帶動當地消費及旅遊業,當中有兩類活動值得政府留意:一、 民間與境外團體合作舉辦的各式文化藝術康體交流活動;二、大型的 專業演唱會。目前,這兩類活動均面對場地嚴重短缺,以及政府支援 不足的問題。

主席,隨着社會的生活質素改善及出生率下降,家長除了關注子 女的學業外,亦十分關注如何啟發他們其他方面的潛能,包括在文化、藝術及體育發展方面的能力。為令學生及青少年多與外界交流及提升水平,學校或相關機構都會與境外團體合作,在香港安排不同形 式的演出及交流活動。近年,民間舉辦的文化、藝術及體育交流活動 越來越多,規模亦越來越大。由於香港是國際都會,交通便利,旅遊 資源豐富,而組織這類活動的團體亦既專業,又口碑佳,故此,活動 深受境外團體歡迎。根據旅遊業反映,近年,境外團體對這類來港交 流的活動的需求甚大,活動形式包括比賽、匯演、展覽等。這類交流 團絕大多數都需要預先籌劃,大多於 1 年前便要開始物色演出或比賽 場地,尤其是具規模的交流活動,更需要提早策劃,而場地能否預早 落實便會影響整項活動的安排,包括行程、交通、住宿等。過往便曾 有交流活動因找不到合適場地,被迫轉至香港以外的地方舉行,令主 辦單位及有機會參加該活動的青少年和家長失望,也影響香港作為國 際大都會的形象,以及於區內組織這類交流活動的競爭力。

根據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數據,現時其轄下可供表演的場地只有 16 個,但租用的申請卻越來越多,在 2012 年至 2015 年期間,未能獲分配演藝場地檔期的預訂申請超過 8 000 宗,約佔整體申請的 七成。我們估計,未能獲批的申請多以黃金檔期為主,例如假日及晚 上。為善用資源,增加香港青少年與外界交流的機會,我建議當局除 了設法增加展覽、演出及比賽場地之外,亦應考慮針對與境外團體進 行交流活動的申請,制訂優先預訂政策,例如撥出一定比例的非黃金 檔期的場地,讓這些交流團優先預訂;而供這類交流團租用的場地設 施,其音響及舞台設計最好是較為完善的,以免影響香港對外的形象。

代理主席,政府除了要關注文化藝術及康體場地的供求外,亦應關注舉辦大型演唱會的場地。根據香港演出業協會在 2014 年委託香 港理工大學酒店及旅遊業管理學院進行的研究,在受訪的 250 名訪港 旅客中,78%有興趣來港觀賞演唱會,89%指香港是其中一個最喜歡 的演唱會城市。 其實, 香港演藝紅星 在 內地及 全 球 華人社會 深 受 歡 迎,而我們在宣傳策略及營運方面的經驗又非常成熟及專業。同時, 我們收取合理的票 價 , 並 在舉辦演唱會方面積累了不少口碑 。我認 為,這些都是香港演唱會受歡迎的主要原因。該報告亦指出,目前香 港最大的表演場館只能容納 14 000 人,落後於台北、首爾及新加坡 等周邊城市。如果政府能夠興建一座可容納 35 000 人的室內場館,將有助推動演唱會旅遊發展,估計可為香港帶來每年 52 億元經濟效 益,以及創造 16 000 個就業機會。所以,舉辦演唱會其實是甚具潛 質的產業。

代理主席,正在興建的啟德體育園區可容納 5 萬人的主場館,預 計要到 2022 年才落成,目前只能依靠紅磡體育館、亞洲國際博覽館 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肯定不能滿足需求。最近五月天樂團在香港迪 士尼樂園的露天場地成功舉辦萬人演唱會,那是不錯的嘗試,但戶外 舉辦演唱會涉及多個部門的牌照申請,過往亦曾出現因牌照未能及時 批出而令演唱會延遲或取消的情況。我希望當局在接獲類似的戶外表 演申請時,除了合理地提供方便外,亦應簡化流程及給予清晰指引, 設法協助主辦團體順利通過申請,不要令主辦團體對申請手續望而生 畏,影響香港在舉辦大型演唱會方面的發展空間。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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