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的旅遊交流和合作,香港特區政府與其他10個大灣區城市的旅遊部門於2017年12月成立了粵港澳大灣區城市旅遊聯合會(“聯合會”),並簽訂了《粵港澳大灣區城市旅遊聯合會協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聯合會的目標、宗旨和工作時間表,以及各會員城市之間的合作模式和分工為何;
(二) 聯合會自成立以來,為發展及推廣大灣區旅遊而進行的工作涉及的開支,以及工作的成效為何;及
(三) 聯合會的未來工作重點為何;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當中哪些具體工作,以及會就該等工作投入多少人手及財政資源?
答覆:
主席:
粵港澳大灣區城市旅遊聯合會(聯合會)於 2017 年 12 月成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的旅遊部門組成,指導單位及秘書處分別為國家文化和旅遊部及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聯合會首次年度會議於 2018 年 4 月在廣州舉行。特區政府一直積極以聯合會作為平台,深化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旅遊交流和推廣,以及加強市場規管等方面的合作。
有見今年 2 月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成為國際城市旅遊樞紐及「一程多站」示範核心區,建設多元旅遊平台,特區政府將積極把握有關機遇,推動大灣區內整體旅遊發展,達致互利共贏。
為此,旅遊事務專員作為聯合會第二次年度會議的輪值主席,已於 2019 年 6 月 12 日在本港主持聯合會第二次年度會議,與澳門特區及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的旅遊部門商討進一步加強在旅遊的多方面合作,包括為海外旅客在大灣區內通行爭取更多便利、加強市場監管及宣傳推廣合作、支援業界開發更多「一程多站」旅遊產品等。
聯合會相關工作由旅遊事務署負責,有關人手及支出已納入該署編制及撥款內,難以分開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