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政府在二○一七年二月推出為期兩年的美食車先導計劃(先導計劃),並於去年十月第二度延長該計劃至二○二二年二月二日。據悉,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和旅遊設施關閉等影響,美食車營運場地的人流每況愈下,而美食車的生意亦奄奄一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持牌的美食車數目;是否知悉,去年一月至今,每月每部美食車的營運日數及營業額為何;
(二)去年一月至今,有哪些美食車指定營運場地曾在疫情影響下關閉,以及關閉的日期分別為何;政府有否提供替代方案,協助美食車營運者繼續營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考慮再度延長先導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否因應目前的困難經營環境,修改美食車的退出及後補機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美食車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於二○一七年二月三日展開,為期兩年。其後先導計劃先首次延長兩年至二○二一年二月二日。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對美食車營運的影響,以及經評估計劃的發展後,政府再延長先導計劃一年,至二○二二年二月二日。
就姚思榮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先導計劃目前有12部持牌美食車營運。根據營運者已遞交的帳目報表,所有美食車在二○二○年一月至二○二一年五月下旬期間的總收入約為二百六十七萬元。營運的美食車數目、總收入及總營運日數按季度平均數目表列如下:
季度 | 營運的 美食車 每月平均數目(註一) | 營運的 美食車 每月平均 總收入 (萬元) | 營運的美食車 每月平均 總營運日數(註二) |
---|---|---|---|
二○二○年一月至三月 | 3 | 12 | 40 |
二○二○年四月至六月 | 3 | 5 | 31 |
二○二○年七月至九月 | 3 | 3.5 | 18 |
二○二○年十月至十二月 | 4 | 22 | 53 |
二○二一年一月至三月 | 4 | 28 | 49 |
二○二一年四月至六月 (截至五月下旬) | 5 | 28 | 58 |
(二)先導計劃目前有12個營運場地。自去年年初疫情爆發以來,八個美食車營運場地曾不時關閉,以實施保持社交距離措施。相關場地的關閉日期見下表:
營運場地 | 因疫情而關閉的日期 | |
---|---|---|
1. | 香港迪士尼樂園 | 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至六月十七日、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至九月二十四日、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至二○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
2. | 香港海洋公園 | 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至六月十二日、 二○二○年七月十四日至九月十七日、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至二○二一年二月十七日 |
3. | 香港科學館 | 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至六月二十一日 |
4. | 香港科技大學 | 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三十日 |
5. 6. | 梳士巴利花園 尖沙咀藝術廣場 | 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至六月二十一日、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至九月二十七日、 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
7. | 黃大仙廣場 | 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至六月二十一日 |
8. | 賽馬會香港足球總會足球訓練中心 | 二○二○年三月一日至七月十日、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七日、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至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餘下的四個場地,即西九文化區、起動九龍東一號場、金紫荊廣場和中環海濱活動空間,在疫情期間維持開放。
雖然目前所有12個營運場地均已開放,只有香港迪士尼樂園、賽馬會香港足球總會足球訓練中心、尖沙咀藝術廣場和西九文化區有美食車營運。
有見及疫情對美食車營運的影響,政府由二○一九年十月至二○二○年三月向在屬政府的營運場地營運的美食車提供百分之五十的租金寬免,並由二○二○年四月至二○二一年九月將租金寬免提高至百分之七十五;而香港迪士尼樂園及海洋公園分別由二○一九年十二月及十一月開始至二○二一年九月,為在其場地營運的美食車提供兩成及接近三成的租金寬免。旅遊事務署會繼續與美食車營運者保持溝通,協助他們營運。
(三)原應在本年二月二日屆滿的先導計劃已獲延期至二○二二年二月二日,讓美食車得以繼續營運多一年。先導計劃至今已經運作了四年多,美食車在香港作為一個旅遊設施的營運面對不少困難。為維持公平競爭環境,美食車須在指定的場地營運,並要與附近食肆有一定距離。再者,美食車的停泊位置不應造成人車阻塞,並需要有場地管理者可為美食車提供電力及其他支援服務,其營運亦極受天氣影響。加上香港食肆林立,競爭激烈,美食車在香港作為一個旅遊設施的發展實在有限。旅遊事務署正審慎地檢視先導計劃的數據及成效,以決定計劃的未來路向,並不排除最終會結束先導計劃的可能性。
(四)如上所述,有見及疫情對美食車營運的影響,政府及其他場地管方已為美食車提供租金寬免。如美食車營運者選擇退出先導計劃,可按既定程序向食物環境衞生署及運輸署分別交還「食物製造廠牌照」及「特別用途車輛(流動食物處理車)」的車輛牌照,並與營運場地解除營運協議。旅遊事務署會協助營運者處理牌照及協議事宜,並就先導計劃的未來路向進行審慎的檢討。旅遊事務署不會接受營運美食車的新申請以填補空缺。
註一:由於在個別月份只有一部美食車營運,而美食車的收入和營運日數屬商業敏感資料,因此旅遊事務署按季度平均數目列出有關資料。
註二:由於在個別月份有多過一部美食車營運,部分季度的每月平均總營運日數會超過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