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廢物循環再造業,創造就業機會 (2013/07/10)

推動廢物循環再造業,創造就業機會 (2013/07/10)

2013年7月10日推動廢物循環再造業,創造就業機會

  代理主席,一直以來,政府對環保政策重視不足,缺乏長遠而全面的規劃,導致廢物回收及循環再造的情況遜於其他重視環保的國家和地區,而且落差也不少。最近政府急於解決堆填區問題而到處尋求支持,當局如早有計劃,就不致落得如此被動的局面。

  雖然本港的廢物回收量近年有所上升,但在本地回收再造的廢物卻持續降低。根據環境保護署的《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香港於2011年的固體廢物回收量約為302萬公噸,其中98.5%的再造物料全都出口到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留在本地處理的再造物料只有44 000公噸,比例僅為1.5%。2004年,在本地處理的再造物料為20萬公噸,佔回收比例為8.7%。在本地處理的再造物料,無論回收量及比例都明顯下跌,證明本地廢物循環再造行業正逐漸萎縮。

  代理主席,過於依賴中間商出口的回收業,很容易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響。2008年的金融海嘯,令本港廢紙回收價格曾大幅下跌65%,加上租金、工資成本上漲,回收商見無利可圖,便逐步收縮其回收規模。此外,近期內地實施收緊垃圾入口的“綠籬行動”,令本來輸出內地的垃圾廢物,也被回收商以“判上判”的形式回流本港作堆填處理,情況非常被動。如果政府繼續採取積極不干預政策,本地回收業繼續沿用傳統的做法,我們看不到香港在處理廢物問題上有任何改善空間,而污染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

  日前,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首次透露,政府將於數月內成立督導委員會,跨部門支持回收業;或將成立回收基金,提供土地或直接以公帑補貼回收商,收購及處理市場價值不高的物料,如廢塑料和木材等。政府對循環再造業的態度終於有所突破,我對此表示支持。當局能夠視回收商及收集垃圾者為城市清道夫,並適當予以補貼,這個轉變了的觀念十分重要,令政府今後可持更開放的態度,在推行環保政策時不需畏首畏尾。對於即將啟動的扶植措施,我有以下的建議:

  首先,當局對環保再造業的資助,必須建立完善的跟蹤和監察機制,確保獲政府資助的企業或團體將公帑全數投入環保回收及廢物再造業務,甚至可以訂立嚴格的罰則,懲罰那些取得資助又不負責任的回收商和再造商。對於循環再造的成品,政府應該設有評估機制,避免生產出來的物品或產品無處可用,造成二次浪費,最終又送往堆填區。為免出現這種不環保的再造產品,政府應該訂立周全的驗證及跟蹤措施,令公帑用得其所。

  其次,對於廢物的回收和分類,當局應借助社區力量。香港地少人多,人口集中在18區,各區均有區議會及不少非牟利團體,他們一直在為環保事業默默付出,在沒有獲得政府資助的情況下,很多都是依靠自籌資金或召集義工的方法營運,在回收和處理廢物上已積累一定的經驗,如果得到政府的資助,可將現有的回收規模擴大,並可聘請更多低收入階層和弱勢社羣參與回收業,幫助有需要的人士解決就業問題。

  為扶持上述的非牟利機構,政府可考慮制訂一些優惠政策,包括增加撥款及撥出用地。如果每區都能在政府統籌下物色適當的位置,設置數個甚至多個廢物回收中心,一方面可減少運輸成本,另一方面亦可促進本區就業,顯示政府在環保工作上的決心。

  主席,廢物回收不單是政府的責任,亦是市民大眾的責任,若全然依賴公帑補貼,這不是長遠的辦法。從購物膠袋徵費措施可見,市民是願意為環保出一分力的,只要政府的政策得當,要市民配合源頭減廢的要求甚至適當徵費,社會都容易取得共識。外國已經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值得香港借鑒,香港的垃圾問題並不是毫無對策,問題在於是政府是否願意主動承擔責任,及早規劃並採取積極有效的行動。

  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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