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棄置慳電膽 (2013/07/17) — 書面質詢

處理棄置慳電膽 (2013/07/17) — 書面質詢

處理棄置慳電膽 (2013/07/17)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思榮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鼓勵停用鎢絲燈泡而改用能源效益較高的照明產品(例如慳電膽),環境局上月推出「不要鎢絲燈泡」節能約章。簽署約章的供應商及零售商承諾停止補充指定的鎢絲燈泡,並會在本年底前全面停售該等燈泡。然而,據報有研究發現慳電膽破碎時釋放的氣體含有對人體有害的水銀和苯酚,而慳電膽發出的強紫外線幅射亦可能導致皮膚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在推出節能約章前有否評估慳電膽發出的光線對光敏感的病人(例如紅斑狼瘡患者)的健康的影響;在鎢絲燈泡全面停售後,市面上有否安全的照明產品可供該等病患者選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除了由在青衣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處理政府部門的廢棄慳電膽及鼓勵有關的回收活動外,當局有何具體措施妥善處理廢棄慳電膽,防止廢棄慳電膽釋放的有毒物質危害市民及清潔工人的健康;及

(三)當局將會如何宣傳及教育市民正確使用慳電膽並且認識其風險,以及如何教導市民如何安全地清理破碎的慳電膽?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主席:

(一)照明用電量在過去十年平均約佔全港總用電量15%。一般鎢絲燈泡能源效益低,在發光過程中發熱耗用了九成電力,僅一成電力用於照明。環境局推出「不要鎢絲燈泡」節能約章,旨在鼓勵有關供應商及零售商在二○一三年年底停售能源效益較低的鎢絲燈泡。約章現時涵蓋220伏特單相電源的25瓦或以上的非反射型鎢絲燈泡,包括一般照明用燈泡、蠟燭形、花式圓形及其他裝飾燈泡,但不包括鎢絲鹵素燈泡。替代產品方面,海外國家及香港普遍採用具能源效益的慳電膽及發光二極管(LED)燈泡取代鎢絲燈泡。鎢絲鹵素燈泡的節能表現雖然不及慳電膽,但仍較一般鎢絲燈泡節省約三成電力,因此現階段不在建議的停售範圍。

  關於慳電膽發出的光線可能引致的健康影響,海外機構(包括歐洲委員會轄下新興及新鑑定健康風險科學委員會、加拿大缳生部及英格蘭缳生防護局)曾進行相關研究,結果顯示,在一般情況並於30厘米或以上的距離使用慳電膽,其紫外線水平不會對一般人造成不良的健康影響。對光線敏感的人士則須留意身體狀況並謹慎使用慳電膽,有需要時可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另外,對光線敏感的人士在暴露於陽光下也需要留意自己的身體狀況。

(二)及(三)目前,大量棄置慳電膽須符合《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的規定,妥為包裝和標識,並由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收集,運往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處置。雖然個別家居用戶的慳電膽棄置量不會達到須視為化學廢物的水平,為鼓勵巿民參與回收,業界在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支援下設立了「慳電膽及光管回收計劃」,免費接收家居用戶交出的慳電膽,然後集中送往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作妥善處理。

  慳電膽所含的物料包括金屬、玻璃和微量水銀。完好的照明燈管不會對人體及環境構成影響,如有破爛,會有少量氣化水銀釋出,須小心處理。在空氣流通的環境下,氣化水銀很快會被稀釋。因此,在正常情況下運輸及棄置慳電膽,並不會影響公眾和廢物處理人員的健康。環保署有就處理廢棄慳電膽提供指引,提醒市民應用新燈管的包裝盒把舊燈管裝好,然後放入收集箱以待回收再造,以及處理破爛燈管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這些指引已分發予「慳電膽及光管回收計劃」的屋苑及公眾回收點,及上載於環保署網頁: www.wastereduction.gov.hk/chi/household/flrp_faq.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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