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 (2015/2/4)

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 (2015/2/4)

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 (2015/2/4)

  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就政改作出決定已經超過5個月,無論是中央或特區政府的有關決策官員,都已在不同渠道明確了中央的底線,但何秀蘭議員仍然動議這項“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議案。就這項議案,我有一個疑問,如果何議員不是沒有看懂《基本法》,便是不了解人大常委會在國家與香港憲制中的地位,更沒有充分了解八三一決定的精神。

 
  在國家和香港的憲制中,人大常委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從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看到,人大常委會有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條例擁有發回權,以及把全國性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權力;有對香港特區政府頒布緊急狀態權及對最主要法官的備案權,以及有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提案權等。從憲法的有關規定看來,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權、國家立法權及法律解釋權等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中央國家機構亦在其監督之下。因此,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決定具有等同全國性法律的地位,如同香港的《基本法》一樣,所以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是不能夠隨意修改的。普選行政長官是“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實施過程中的一個重大政治問題,人大常委會對這個重大政治問題所作的決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一件相當嚴肅的事情。反對派試圖以不同的手段迫使人大常委會改變決定,可以說是不可能的。
 
  至於有人提到八三一決定扼殺了落實真普選的空間,這亦可以說是謬誤。實行普選行政長官是香港民主發展歷史性的進步,亦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在政治體制上的重大變革。八三一決定為香港未來進一步的民主政治體制發展定下基調,除了要合法、合理和合情外,更要審慎,不能夠有任何閃失。只要香港政治體制改革能夠繼續維持在《基本法》的框架內,按照目前提出的諮詢內容,政改其實已向前邁進一大步。如果其他的反對建議脫離政治現實、違反八三一決定及《基本法》,並妄想一步到位,亦只會弄至頭破血流。
 
  主席,特區政府在這一年多來做了大量諮詢工作。在首輪政改諮詢過程中,政改三人組聯同相關官員合共出席226場諮詢及地區活動,多次與立法會的不同黨派及議員會面,直接交流對政改的意見,亦經常到社區直接聽取公眾和地區人士的意見。在諮詢期內,政府共收到12多萬份來自不同團體和人士的書面意見,並已悉數公布。在佔中運動期間,特區政府一直給予最大程度的容忍和體諒,而處理手法亦十分克制。同時,政府亦不斷向反對派釋出善意,包括安排政改三人組與學聯對話,目的是要尋求共識,減輕佔中對市民的影響;希望政改方案可以順利通過,令香港的政治和經濟環境得以改善,以及令中央政府放心讓我們進行2017年後的政改。特區政府並非如議案所說般“扼殺落實真普選的空間”,相反,它所做的正是要根據香港的政治現實,尋找政改最大的出路。
 
  主席,反對派試圖通過輿論戰及激烈的佔中運動,甚至利用外國勢力介入,試圖令中央和特區政府讓步。不過,事實證明結果適得其反,反而令中央更關注香港在政改過程中將會面對的風險、更警惕外國勢力的介入,甚至考慮不放寬香港政改的自決空間。由此可見,反對派所做的一切犧牲了全港700萬人的福祉,最終只會“玩死”香港。我希望反對派反思過往所做的一切,不要再事事對抗及避免再做無意義的事情,應該拿出應有氣度和釋出善意,放棄對抗的心態,並伸出橄欖枝,主動與中央和特區政府溝通,尋求共識並設法打破目前的困局,共同為香港的福祉及成功推動政改作出努力。
 
  主席,我謹此陳辭,反對原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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