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青少年體能及健康的措施 (2015/03/18)
姚思榮議員:局長在主體答覆中表示,當局對小學及初中的體育科課時有整體的要求,即約佔總課時的5%至8%。大家也知道,在“三三四”學制下,高中生對於公開試均相當認真及緊張看待,於是便會更少考慮做運動。在這情況下,我們更擔心高中生的身體質素會較小學生及初中生為差。我想提出的問題是,政府會否考慮因應目前的情況,在高中課程內加入體育課的總課時要求,使他們能夠有較為固定的運動時間呢?
教育局局長:主席,多謝議員的問題。我們亦曾經考慮這方面的安排。在我剛才提及的指標中,高中體育科課時最少為 5%, 即 80分鐘,但由於個別課程的改革,例如我們已經減省個別課程的內容,又或把校本評核的部分延遲推行及降低其比例,我們希望盡量騰出更多空間予其他有關活動,令學校可作彈性處理。所以,我想再次強調,80分鐘只是最低的要求。很多時候我們也看到在學校內,特別是最近我們較多看到高中生在踏單車或其他方面的活動增加不少,相信大家亦看到星期六或星期日的情況,以及他們在課餘參與的培訓班,其實也是以另一種模式鼓勵他們這方面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