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 (2016/01/06) (書面質詢)

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 (2016/01/06) (書面質詢)

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 (2016/01/06) 

以下是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思榮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The Henley & Partners公布的二○一五年簽證限制指數,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獲152個國家/地區給予其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入境(統稱「免簽證入境」)待遇,排第十六位,排名較去年下跌兩位,亦較南韓、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為低。據悉,隨着中國國民的消費力近年上升,越來越多國家給予中國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但當中部分國家(例如緬甸、柬埔寨及安提瓜和巴布達)未有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同樣的待遇。此外,有部分國家(例如玻利維亞及巴拉圭)獲特區政府給予其國民免簽證入境待遇,但它們並未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對等待遇。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特區政府早年曾積極游說其他國家/地區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但近年已停止有關工作。該等市民認為,隨着特區與國際社會的經濟、貿易、文化及旅遊交往日趨頻繁,特區政府應恢復有關的游說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十年,新增了哪些國家/地區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

(二)是否知悉現時哪些國家/地區給予中國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但卻未有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同樣待遇,以及該等國家/地區採取該做法的原因;

(三)現時其護照持有人獲特區政府給予免簽證入境待遇的國家/地區當中,哪些國家/地區未有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對等待遇,以及是否知悉該等國家/地區採取該做法的原因;及

(四)有否計劃恢復游說工作,以期使更多國家/地區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從而方便特區居民前往有關國家/地區進行貿易活動和旅遊;如有,工作詳情及目標為何?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為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爭取免簽證入境待遇,務求使香港居民享有更多旅遊便利。除不時向有關國家或地區的大使館及領事館提出相關要求外,特區政府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的人員亦有拜訪有關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官員和國會議員,爭取他們支持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特區政府官員與外國官員會面,以及參與相關國際會議和研討會時,亦有適時游說、爭取更多國家或地區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特區政府同時注重向外國政府推介特區護照,當有外國高級官員和政要訪港,我們會爭取機會邀請他們實地考察特區護照的製作過程,展示特區護照的製作嚴謹及其俱備先進防偽特徵。

 經過特區政府多年來不斷努力,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或地區總數,由回歸初期約40個增加至現時的152個,當中包括與本港在貿易、商業和旅遊等方面有緊密聯繫的國家或地區,如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所有歐盟國家等。

 現時對於釐定個別國家或地區護照持有人所享有的旅遊便利並沒有一套統一的國際標準,不同機構編制的護照排名採用的準則各有不同,因而得出的結果也不盡相同。個別國家或地區是否給予免簽證入境的待遇予其他國家或地區護照持有人,屬於該國家或地區主權範疇下的事宜。就香港而言,我們一直以來對訪客實施開放的出入境政策,現時約有170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可免簽證來港旅遊。我們在考慮給予外國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安排時,對等互免簽證入境待遇只是其中一項考慮因素,還需其他多方面的考慮,當中包括入境管制及保安因素、雙方的經貿、社會及文化聯繫、有關國家或地區的個別情況及其旅客的訪港紀錄等,並就有關安排對香港作為世界貿易中心、旅遊中心及金融中心帶來的好處作適當的平衡。就提問的具體回應如下:

(一)自二○○六年至二○一五年,對特區護照持有人實施免簽證入境或落地簽證待遇的新增國家或地區共25個,名單列載於附件一

(二)現時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的國家或地區共152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的資料,現時有條件地允許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或辦理落地簽證的國家或地區則共52個。當中基於不同的情況及因素,尚未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待遇的國家或地區共17個,名單列載於附件二

(三)現時已獲香港給予其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的國家或地區,當中未有對特區護照持有人實施免簽證入境待遇的國家或地區共37個,名單列載於附件三

(四)特區政府會繼續努力游說更多國家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包括那些未給予我們對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並會按實際情況不時檢討及調整游說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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