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聯盟與旅遊規劃(2017/10/07)

旅遊聯盟與旅遊規劃(2017/10/07)

9月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在湖南長沙舉行,兩個重要的協議在會議期間簽署,一是《泛珠三角區域口岸通關合作協議》,二是《泛珠三角區域旅遊大聯盟合作協議》。其中,旅遊大聯盟協議的簽署,標誌着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等九省區及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下稱「9+2」各方)旅遊合作正式啟動。
 
協議提出,「9+2」各方將爭取由國家層面牽頭,編制泛珠區域旅遊合作規劃,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之旅、邊境之旅、郵輪之旅等跨區域旅遊精品線路,共建旅遊宣傳平台,合力打造旅遊節會品牌,開拓境內外旅遊客源市場。
 
能夠加入多省的旅遊聯盟是好事,但關鍵在於,香港能否落實協議內容,在旅遊規劃方面有所作為。每五年,各省旅遊局都會根據國家總體發展規劃,制訂各省的旅遊規劃。澳門亦有每五年制訂的旅遊規劃,唯獨香港還沒有制訂專門的旅遊規劃。旅遊規劃涉及旅遊資源的開發、交通設施及景點建設、地區文化傳承保育等等,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事實證明,旅遊規劃對旅遊城市的開發功不可沒。以新加坡為例,從一個資源匱乏、旅遊景點單調甚至是空白的城市,逐漸發展成今日知名的旅遊目的地,與其很早就制訂旅遊規劃、建立正確的旅遊發展定位密不可分。香港旅遊業要做到可持續的發展,必先從制訂旅遊規劃入手。加入旅遊聯盟,共同制訂旅遊發展規劃,是香港借鑑其他地區經驗、制訂自己旅遊規劃的良好契機。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