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2012/12/19)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2012/12/19)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主席,行政長官的大宅僭建事件,擾攘至今五個多月。其間涉及事件的人士及政府部門,先後透過不同渠道作出回應;行政長官亦於上星期到立法會交代及公開致歉。梁先生就僭建事件的解說,大家可以有不同理解及看法,但其正視事件的態度是肯定的,新政府上任後就改善社會及民生問題的決心, 亦是毋庸置疑。

       主席, 有關僭建的連串報道始於6月下旬, 特首於事件初期不斷回應查詢,以及設法着手處理被指僭建的建築物。此外,就事件涉及的司法程序完結後,他主動發表了長達14頁共51段的書面聲明,並於上星期親身到立法會解說。

       我們可以看到,除了按法律意見在訴訟期間保持緘默外,行政長官在立法會及其他公開場合上,亦有嘗試就僭建事件作出交代,以積極的態度面對問題。

       對於特首多次的解釋,卻始終未能完全澄清公眾疑慮,到立法會答問的表現亦差強人意,無疑是令人失望的。不過,僭建罪不至下台,不少市民期望在立法會的答問會後,這場風波可以告一段落,對政治爭拗不斷亦感到煩厭, 希望社會資源可重新集中在民生及經濟建設上。

      事實上,香港回歸15年來,只提出過4次不信任議案及5次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權力及特權條例》”)。但是, 今屆立法會僅在最近兩個多月, 已先後向兩位局長及行政長官提出不信任議案、休會辯論要求行政會議成員下台,以及兩次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須知道,《權力及特權條例》被喻為立法會的“尚方寶劍”,公眾對立法會的期望自然較高,尤其不希望這種權力會被濫用,影響其權威性。

       主席,我們可以批評特首處理僭建事件的表現,與公眾期望存有落差,卻不應因此抹殺其上任後的施政表現。這對一直盡力服務市民的公務員及問責團隊,亦有欠公允。根據香港大學於本月初進行的民調,特首民望下跌,但其管治班子的評分普遍上升,反映市民對特首僭建事件不滿, 對政府施政表現仍是肯定的。

       此外, 香港中文大學最新的民調亦指出, 特首民望自9月以來重拾合格水平,主要是政府自上任後推出了多項民生措施,包括解決“雙非孕婦”問題、穩定樓市政策及推行長者津貼等, 發揮了正面作用。

       政府的責任是帶領社會向前發展、為市民謀福祉,公眾亦普遍期望政府可多加關注本地的經濟民生議題,以及應對來自周邊的競爭。如果我們在政治問題上仍糾纏不休, 政府及官員終日為拆彈疲於奔命,無法專注有效施政,只會徒添社會混亂,結果是政府、政黨及市民“三輸”。

       主席,施政報告是勾劃香港未來發展藍圖的重要政策文件,現在距離施政報告發表只有一個多月,究竟這段時間是繼續虛耗在調查僭建事件上,還是讓政府及社會着力民生課題,安內攘外,值得大家深思。僭建事件已對特首及政府帶來負面影響, 社會亦為此付上代價。經一事,長一智,我們在此期望行政長官能總結經驗,切忌重蹈覆轍,並要加倍努力,以政績重拾市民的信心。重要是痛定思痛,日後面對危機要做到及時處理和高透明度,尤其要加強與立法會溝通,避免任何不必要的誤會, 這樣才能如他所言, “與社會重新上路”。

       主席,我謹此陳辭,反對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特首僭建事件。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