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人員截停搜查及查核身份證的執法行動(2013/10/30)- 補充質詢

警務人員截停搜查及查核身份證的執法行動(2013/10/30)- 補充質詢

警務人員截停搜查及查核身份證的執法行動(2013/10/30)

姚思榮議員:主席,當局近兩年通過截查偵破的罪案達17 000多宗,足以證明有助維持香港的治安,我希望當局不要減少截查的次數。局長在主體答覆中提到,過往5年,每年仍有超過200宗對警務人員截查的投訴。我想問局長,對於這些投訴主要內容是甚麼?...

保安局局長:我們從附件二看到過去4年,有關截查身份證或截查搜身行動的投訴數字,其實有所下降,由2009年的561宗減至2010年的418宗、由2011年的360宗減至去年的261宗,下降比率相當明顯,大約下跌六成。對比整體截查數字的投訴比率,我剛才在主體答覆中已說過,只有大約一萬分之一,而在這一萬分之一之中,約有90%涉及態度欠佳這類輕微指控;而只有極少數的投訴個案不足4%是聲稱有關被投訴的警務人員的做法涉及濫用職權而已。根據我們最後調查的結果,例如在2012年,證明屬實的個案是沒有的,而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的個案有4宗。由此可見,經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調查後,這類投訴實際上很多都是不成立的。

然而,警方對此仍是非常重視,所以我們會投放大量資源,讓不同級別的警務人員在不同階段接受訓練  我要強調的是不同階段,即是說除入職之外,他們在所有複修的訓練中,包括前線警務人員和督導人員,甚至是員佐級人員升職後接受的訓練,都特別着重此方面的訓練,因為這方面工作非常重要,如果沒有了這方面工作或工作做得不好,對偵破罪案或防止罪案發生,都會造成很多不良效果。

我可以向議員保證,警方在這方面的工作會恆常檢討,而且會盡盡力做好,不單使我們的工作有成效,亦讓被截查的市民能夠有所理解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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