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的士司機的違例行為(2015/12/09)(補充質詢)

打擊的士司機的違例行為(2015/12/09)(補充質詢)

打擊的士司機的違例行為(2015/12/09)

姚思榮議員:主席,的士司機濫收車資、兜路等情況,剛才局長也表示越來越嚴重。我亦看到報道,的士司機對遊客濫收車資的情況亦相當離譜,影響到香港的國際聲譽及旅遊業聲譽。我看到判罰的情況,大部分都相當輕微,只是判處罰款,令司機更覺得濫收車資被罰款只是車租一部分而已。我不知道當局是否有就這些判罰過輕的個案作出檢討,並根據檢討結果提出上訴?但是,當局表示至今並沒有提出上訴。我想問,為何面對如此嚴重的情況,當局也不考慮上訴?是否由於沒有進行檢討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主席,就每宗判罰個案,警方及律政司會視乎實際的情況作考慮。從控方的角度,如果他們覺得判罰過輕,在現有的制度下,是可以提出覆核的。我剛才在主體答覆表示,在過去 5年多,警方並無就法庭判罰過輕而提出上訴。

姚議員則詢問,政府當局是否須要注意判罰的情況?對此意見,我們會與律政司方面分享。但是,回顧有關數字,正如我在主體答覆所說,初犯者往往會被判罰款,但如果是多次干犯,其實法庭的判處亦會較為嚴厲。就過去一、兩年的趨勢,從數字上來看,其實判處的罰則已較嚴厲,檢控的數字亦有所增加。這既反映警方加強了執法,亦反映法庭對於有關行為,是會按照個案的情況作出適當的處理。但無論如何,對於有些比較受社會關注的違法行為,現時警方亦加強了“放蛇”行動。

姚思榮議員:主席,局長沒有回答我的補充質詢。我是問當局有否進行檢討?即使警方沒有提出上訴,但當局亦有責任檢討罰則是否過輕及提出上訴。他似乎沒有回答。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主席,就個別案件的判刑問題,正如我剛才回答另一位議員所說,法庭是要根據每宗案件的實際情節作考慮,我們難以一概而論。但是就整體趨勢而言,即投訴的數字的確是增加了,這點政府是關注的,我們會......
主席:局長,姚議員是問當局有否進行檢討,請就此作答。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正如我剛才在主體答覆所說,我們的看法是不認為有必要增加罰則,因為以目前罰則的程度,是有足夠的空間讓法庭根據情節的嚴重性而判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