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擴建及發展計劃 (2016/12/14)(補充質詢)

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擴建及發展計劃 (2016/12/14)(補充質詢)

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擴建及發展計劃 (2016/12/14)(補充質詢)

姚思榮議員:主席,我認同局長所說,香港迪士尼對吸引遊客和帶動香港經濟及就業有直接幫助。可是,樂園始終是企業,不能長期靠"輸血"維生,更不能長期出現虧損。局長應該知道,香港迪士尼的經營成本包括支付美國總部的專利權費及管理費開支。在這次談判中,當局有否要求美方在香港迪士尼出現虧損的情況下,免收或減收這兩項開支?事實上,美方曾於 2007 年及 2009 年豁免香港迪士尼的管理費,以及延收專利權費。如果當局曾經在談判中提出這項要求,詳情為何?如果沒有,原因為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主席,我們的同事在談判中,已極力為香港整體利益爭取最佳條件,從而得出目前最好的方案。我們過去亦曾經因應實際業務情況與迪士尼討論作出調整,正如我曾經多次解釋,管理費於 2009 年其實已經作出調整,把管理費與扣除利息、稅項、折舊和攤銷前的盈利掛鈎。我想指出,今次擴建 及發展計劃 所需的109 億元並不包括管理費或專利權費。它們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主席:姚思榮議員,你的補充質詢哪部分未獲答覆?

姚思榮議員:局長沒有向我們解釋有否討論過這個問題?

主席:局長,你有否補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主席,我剛才已在答覆中指出在談判中,這已是最能為香港整體利益取得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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