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於2018年6月6日根據《議事規則》第40(1)條動議現即將辯論中止待續的議案辯論 (2018/06/07)

恢復於2018年6月6日根據《議事規則》第40(1)條動議現即將辯論中止待續的議案辯論 (2018/06/07)

姚思榮議員:主席,首先,我申報我入職的公司有代售內地高鐵票, 將來亦可能會售賣由香港發出的高鐵票。

主席,我發言支持《廣深港高鐵 (一地兩檢 )條例草案》 ("《條例 草案》")。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自 2004 年開始規劃,直至 2018 年才可投入使 用,進度緩慢。其間由行政會議於 2008 年批准工程,至 2010 年及 2016 年兩次立法會撥款引發不少風波後,現時才可進入最後階段, 就關於"一地兩檢"的《條例草案》進行審議工作,整個過程可謂一波 三折。反觀與我們同期規劃的廣深港高鐵廣深段已於 2011 年通車, 香港段足足落後了 7 年多。

 

記得在 2008 年,行政會議當時批准工程時,造價預計只是 440 億 元,預計完工日期是 2014 年,但由於工程難度較高,其間又經歷種 種政治紛爭,導致工程延誤,價格不斷上升,最後總造價上升至 844 億 元,增幅幾乎達 1 倍。反對派以超支為政治本錢,不放過任何一次抹 黑、攻擊及曲解"一國兩制"的機會,使不少人受到誤導,質疑高鐵成效,甚至反對高鐵通車。他們除了認為《條例草案》違反《基本法》 外,亦認為高鐵投資巨大,只靠車票收益根本無法收回成本,因而把 高鐵視為"大白象"工程。這種短視和缺乏客觀分析的觀點,並不能真 正反映高鐵的實際價值。

 

大家應該知道,隨着內地經濟和交通網絡高速發展,以及周邊地 區經濟條件的改善,區內交往越來越頻繁,出外旅遊、交流和商業等 不同形式的活動亦越來越多。香港一定不能錯失機會,政府必須做好 規劃,增加投資交通基建項目,完善交通配套,以免落後於形勢,以 便搭上內地發展的高速列車。所以,香港高鐵項目應視為重要的交通 配套,為維持香港在區內的競爭優勢作出貢獻,能否收回成本則不應 該視為成敗標準。

 

主席,今年 1 月至 4 月香港的入境旅客有 2 100 萬人次,但當中 非過夜旅客佔 55%,增長達 12.7%,遠高於過夜旅客增長的 6.8%,主 要原因是我們過於依賴廣東省的客源。其實,廣東省周邊省份的人口 並不少,例如福建、湖南、江西和廣西的總人口便超過兩億人。近年 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不差,國民生產總值佔全國 13%,只是由於直航 不便,例如香港每天只有 1 班客機分別來往湖南和廣西的主要城市, 每星期只有 3 班客機前往江西,導致這些省市的居民想來香港也不方 便,減低了他們前來香港的意欲。日後當高鐵開通後,一定可以吸引 這群潛在過夜旅客來港消費,高鐵亦有助海外旅客將香港視作中轉 地,增加一程多站產品的吸引力。長遠而言,廣深港高鐵無疑有利提 升香港在亞太地區的交通樞紐地位。

 

此外,香港的潮籍及福建人超過 200 萬,不少人早期已移居香港, 現時年紀老邁,行動不便,他們不敢乘坐長途巴士或費用高昂的飛 機,所以減少回鄉甚至不願回鄉探親。香港高鐵開通後,肯定可以帶 動這群長者及其後輩回鄉的意欲,有助兩地鄉情和親情交流。我是潮 州人,所以我知道現時有很多長者也很期待高鐵盡快開通,可以由香 港直接乘車前往潮汕。

 

主席,未來內地高鐵發展將會由四縱四橫發展至八縱八橫的網 絡,覆蓋面將由現時的 2 萬公里擴展至超過 3 萬公里。廣深港高鐵香 港段的路程雖然只有 26 公里,但一經接入全國高鐵的大動脈,便等 於打通了內地甚至海外龐大的交通網絡,方便不同需要的旅客,尤其 是年輕人將會有更多旅遊的選擇及發展未來事業的機會。

 

為了讓高鐵能夠便利市民,發揮最大的效益,實行"一地兩檢"是 最理想的方案。多份民間調查顯示,有超過一半的市民支持高鐵"一 地兩檢"方案,支持率一次比一次高。我有信心隨着廣深港高鐵投入 使用,市民享受到高鐵的便利,將會有更多市民明 白高鐵存在的價 值,就好像當年香港赤鱲角機場投入使用初期,曾引發不少爭議,但 在 20 年後的今天,沒有人會再質疑香港國際機場的存在價值。

 

主席,目前出現對《條例草案》的爭議,源於反對派想利用部分 市民對內地政府的不信任,不斷質疑和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問題,製 造恐慌。當中爭議之一是在西九站進行 "一地兩檢 "沒有先例,質疑 是"割地兩檢"。其實"一地兩檢"早已經不是新鮮事,往來英國、比利 時與法國的"歐洲之星"列車早已實行"一地兩檢"多年,兩國之間也能 夠達成合作協議。香港是祖國的一部分,更不應該存在所謂"割地"問 題。只要在《基本法》的框架及香港的法律之下設立合作機制,我不 覺得有甚麼問題。

 

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的成功實施,就是最好的例證。為免兩地 人員跨境執法,保證"一地兩檢"有效進行,我們有責任認真審議《條 例草案》,我不希望反對派設法阻礙通過《條例草案》。我們可以看 到解放軍駐港部隊在香港多年,嚴格遵守《基本法》及香港法例,從 沒有看到他們打擾香港市民,相比回歸之前的駐港英軍,駐港部隊肯 定比他們文明得多。我相信未來在香港內地口岸區執法的人員一定會 依法執行公務,不會違反雙方訂立的協議及香港的法例。

 

第二方面的爭議是大家認為口岸設計有漏洞,我覺得更是無稽之 談。任何口岸,包括保安嚴密的香港國際機場,為了保障消防安全及 方便維修保養人員出入,一定有特別通道。當然,使用的時候要符合 既定程序,這是非常普通的常識。有反對派議員要求提供相關圖則, 是罔顧高鐵口岸安全,萬一圖則被恐怖分子或不法分子取得,後果不 堪設想。

 

第三方面的爭議是,有人提出可否不在 "香港檢 "?我覺得 "內 地 檢"或"車上檢"均是不切實際的想法。香港高鐵站造價 800 多億元, 主要的設施就是要配合"一地兩檢"。如果不在香港檢測,花這麼多時 間和開支就會失去意義,只會令乘車的旅客及市民更不便。我剛才提 到"車上檢"的建議在操作上亦不可行。

 

主席,在《條例草案》的審議過程中,我們看到反對派為了抹黑"一 地兩檢",製造很多無稽的言論和沒有根據的假設,目的是向大眾散 布恐慌情緒。我認為《條例草案》的相關細節已經在法案委員會得到 充分討論,我希望反對派議員不要再為反對而反對,亦不要再 "拉 布",應該以香港市民的福祉為依歸,務實地提出意見,政府亦應該 就憲政問題及條文內容做好充分的解釋工作,以釋除公眾疑慮。

 

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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