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巴士的委屈 (2018/12/18)

水晶巴士的委屈 (2018/12/18)

以米芝蓮食物作招徠的觀光車水晶巴士,被裁定無牌經營食肆罪成,罰款HK$1,000,即使罰款金額不大,但對水晶巴士來說影響不只是罰款這麼簡單。在未正式申請到食肆牌照之前,水晶巴士要改變餐品供應形式,轉用外賣飯盒上菜,邊歎美食邊欣賞香港風景是其最大的賣點,浪漫旅程頓時失色不少。

香港旅遊業需要多元化發展,除了傳統的景點和盛事活動,亦需要有創意推動。觀光巴士在香港已經流行多年,水晶巴士引入海外巴士餐廳的模式,提供有香港特色的米芝蓮美食,在市場上獨樹一幟,開業至今反響不俗,亦獲得旅發局推介,成為香港旅遊的亮點之一。

不同投資者開發不同形式的旅遊項目,以滿足遊客不同的需要,通過創意產品以增加市場的吸引力,本來是好事,但創新的經營模式離不開政策的支持,例如美食車計劃,由於在香港沒有為美食車特別制訂的法規,政府專門成立寫字樓為美食車制訂了一套發牌程序,以滿足法例的需要。水晶巴士營運亦是新生事物,卻在無任何預警情況下,遭到食環署放蛇即時檢控,未免不近人情,水晶巴士的經營者當然難免覺得委屈。

按照一般慣常做法,食環署對一些違法行為如貨物阻街、無牌小販,都會先作出警告給予機會改善,而這次對水晶巴士的檢控,處理方法卻不近人情。據悉,水晶巴士曾經向食環署查詢是否需要領取牌照,當時署方人員回覆「沒有固定位置」而不作規管。水晶巴士營運模式與一般觀光巴士不同,在香港未有先例,是否需要申請食肆牌照存在不同的解讀,若食環署在調查過程中能夠先與持份者溝通,協助他們解讀法例,而不是刻板執法,必能起到鼓勵創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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