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2018/10/24)

《2018 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2018/10/24)

姚思榮議員:代理主席,太太在生產後希望丈夫陪伴和多加照顧是人之常情,世界各地對於增加侍產假的訴求不斷升溫也是不爭事實,香港當然亦不例外,所以,政府在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情況下,決定將 2015 年開始實施的 3 天侍產假增至 5 天,以回應社會訴求,而這亦是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中勞資雙方共同努力的成果。

香港有超過 90%以上的公司屬中小微企,旅行社行業的情況亦是這樣。張超雄議員剛才提到的都是大公司,但我們需要看看中小微企 所面對的問題。這些公司大多數只有 3 名至 5 名員工,甚至更少,以 我們旅行社為例,面對互聯網競爭和產品供應商直銷的情況,我們的經營非常困難,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輕易增加人手,公司只會以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方式招聘員工。

旅行社的工作內容較為繁複,包括處理入境、出境、旅行團和自 由行產品等,而不同客戶亦有不同服務要求,即使只是一般員工,亦 需要經過基本培訓,以達到一定水平的專業技能,滿足客戶多方面的 要求。如果因不小心而有失誤或遺漏,便會影響客戶的行程,導致客戶和公司有損失。所以,一旦有員工請假,僱主在調動工作時便要十分小心,避免影響服務質素。可是,正如我剛才提到,要物色到具備多項工作技能的合適替工是相當困難的,即使找到,也難以達到有關工作要求,所以,要找到這些替工亦並非易事。我估計其他類似的服務行業的中小微企,其實都會面對同樣問題,因此,我認為任何改變現有假期的安排都要慎重處理,不能只考慮僱員的壓力,卻忽略了中小微企僱主所面對的困難。

代理主席,近日施政報告提出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方案,又提出增加產假的建議,而這次則立法增加侍產假。企業既要增加負擔, 亦要面對最近中美貿易戰對香港經濟帶來的隱患,它們將面對更大的壓力。我剛才提到,中小微企在人手方面有較大的壓力,在資金上也欠缺彈性,所以,當每項惠及勞工的政策出台後,都會為中小微企業 帶來沉重的資金負擔。大公司和大集團資源豐厚,它們當然可應對市場變化,在人手調動安排上亦相對容易,面對的影響有限,但中小微 企就困難得多了。所以,越多掣肘企業的政策出台,最直接影響到的就是中小微企。這情況若繼續下去,只會造成大集團、大企業進一步 壟斷香港市場的局面。我希望政府在制訂政策時顧及這一點,而立法會議員在審議條例時,亦要關注這一點。張超雄議員剛才提到的都是大企業、大集團,它們的資源當然很豐厚,但大家要想一想,餘下 90%的中小微企該怎辦呢?我希望同事可以多加考慮這方面。

代理主席,有議員提出修正案,希望就侍產假安排訂立一個恆常檢討時間,雖然該修正案已被主席裁定不得在大會提出,但我仍想重申,過於頻繁的政策調整,不但會增加各方面的工作負擔,勞民傷財, 同時,在不明朗和複雜多變的政治及經濟環境下,我認為一動不如一 靜。試想想,如果建立了恆常的侍產假年度檢討機制,每次檢討時, 在公眾壓力下,侍產假肯定不可能往下調,而即使打算不作改動,我估計勞顧會中的勞方代表也不會"收貨",只會堅持往上調。那麼,數年後將出現甚麼情況呢?就是侍產假的天數會較現時倍增,試問中小微企又如何承受呢?中小微企是香港經濟發展的一股主要動力,也是 鼓勵年青人創業的其中一個努力起點,如果不斷提高營商門檻,只會進一步削減企業競爭力,增加年青人創業的負擔,亦會影響中小微企 的生存空間。

代理主席,一直以來,香港就改善勞工福利的做法都是循序漸 進,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無序到規範,在改善勞工待遇的過程中, 政府起着協調作用,建立了勞資溝通的平台,讓雙方就一些共同關注 的問題取得共識,我認為這是一個可行做法。正如最低工資及今次的 侍產假安排,大家都知道是得到雙方共識的結果。其實,不論如何增 加福利,社會上總有人認為不足夠,如果大家只考慮自己所屬持份者 的利益,堅持己見,未能以大局為重,勞資雙方將失去互信,要達到共識便需要經過更艱苦的過程。所以,我認為在今次侍產假的議題 上,既然政府已按機制諮詢了勞顧會的意見並取得成果,我們作為立 法會議員,便應尊重這個行之有效的機制,按部就班,循序漸進,避免把問題複雜化,造成負面影響。所以,我不會支持各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政府的修正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