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條例草案》三讀發言 (2018/11/29)

《旅遊業條例草案》三讀發言 (2018/11/29)

代理主席,《旅遊業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在立 法會通過,標誌着雙軌制、行業自律監管的時代結束。在 2010-2011 年度的施政報告中,時任行政長官提出,要全面規管旅遊 業界的營運及規管架構,並展開公眾諮詢,於 2011 年年底宣布成立 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近年,我和業界與政府保持溝通,見證了 《條例草案》的誕生。《條例草案》今天有望在立法會通過,是業界、 政府及議員們共同努力的成果。

旅遊市場在數年間發生了不少變化,網上旅行社的興起,影響了整個旅遊業的生態。有旅行社倒閉,消費者的權益因而受損。強迫內 地旅客購物屢禁不絕。少數業界人士發起不合作運動,挑戰香港旅遊 業議會 ("旅議會 ")的規管權力,暴露了旅議會沒有執法權的尷尬情 況。在審議《條例草案》的過程中,政府若能持開放態度,及時修訂 部分條文,有助令條例更切合實際情況。

我關注《條例草案》通過後至旅監局正式投入運作之間的過渡 期,以及與旅議會的交接安排,尤其是相關人員的安排。希望旅監局 能夠優先錄用有行業規管經驗的職員,以助平穩過渡。現時旅議會共有 60 位員工,試想在過渡期的兩年間,如果員工擔心工作前景不明 朗甚至有可能被辭退,他們便難以安心工作。因此,我希望政府考慮 這群員工的去向。旅監局聘請員工時,可否在候選人條件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用這群員工呢?

附屬法例及行政指引的制訂過程比較複雜,涉及到一些規管方面的細節,我希望政府能夠多聽業界的聲音,提升相關措施的可行性及監管成效。

最後,我希望未來的旅監局除了要做好監管功能之外,還要多關 心旅遊業發展,多支援中小微旅行社。《條例草案》賦權商務及經濟 發展局局長可以在現有的旅遊業賠償基金中,劃撥資金成立旅遊業發 展基金("基金"),為旅遊業界提供培訓、資訊科技應用等方面的資助。 我希望基金能夠用得其所,幫助香港旅遊業及旅行社持續發展,提升 香港旅遊業在區內的競爭力。

我支持《條例草案》三讀通過,祝願旅監局順利成立,盡快投入運作。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