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草案》 (2019/11/07)

《2019 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草案》 (2019/11/07)

姚思榮議員:主席,我發言支持《2019 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 訂)條例草案》。目前全球面臨人口老化、勞動人口萎縮的問題,加 上醫療水平進步,人們健康情況良好,人均壽命不斷增加,各行各業 延展退休年齡已是大勢所趨。不少歐洲高福利國家已延展退休年齡, 例如丹麥的平均退休年齡已從 62 歲 延 展 至 65 歲,該國還打算在 2030 年將退休年齡提高至 68 歲。英國、德國、法國、比利時、荷蘭 及愛爾蘭均已計劃在 2030 年前後,將退休年齡延展至 67 歲左右。香 港政府亦已跟隨,從 2015 年 6 月 1 日起,文職職系新入職公務員的 退休年齡由 60 歲提高至 65 歲,紀律部隊職系的則由 55 歲提高至 60 歲。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的方案,將不同級別司法人員的退休 年齡延長 5 年,與以往政府的延展退休年齡政策一致。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 2019 年法律年度開幕典禮上提到, 確保法官質素及維持高專業水平,是妥善執行司法工作的關鍵。相比 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法官的退休年齡確實有提升空間,藉以 配合實際需要。香港法官一般是從法律執業者中挑選,根據年資和經 驗晉升,在司法體系內挽留資深法官,能夠保障法官整體質素得以持 續,確保審判結果比較公正。可以肯定的是,提高退休年齡對招聘法 官,以及挽留經驗豐富的資深法官有莫大幫助。

 

主席,法官亦是人,雖然他 們 基於法律原則和客觀事實作出判 決,但難免會出現失誤。雖然香港的法官已通過嚴謹的招聘和任命程 序,但大家不難看到,有些法官或許質素參差或經驗不足。例如,近 期裁判法院審議一宗行人不小心過馬路的案件,去年 1 月開審,經過 91 次審議,歷時長達 20 個月。裁判法院幾乎每日都處理交通案件, 大多數案件可以在半日或一日內完成審理。但這宗案件衍生過 3 次司 法覆核申請,對專家證人作出冗長盤問,裁判官更與辯方律師就大小 問題爭拗,令案件不斷押後審議。最後,連高等法院法官也罕有地作 出干預,下令主審裁判官盡快處理。整個審判過程連法律界人士也摸 不着頭腦,質疑該裁判官有否嚴格掌握案件的進度。所以,我們從這 宗案件看到,法庭在審理案件的時候,難免會出現處理不當的情況。

 

香港奉行的普通法制度, 有 遵循先例原則 及 上訴制度 的 雙重保 證,因法官失誤而造成不公的程度降至最低。法官必須參考先前同類 案 件的判決 結果,確保能夠按照統一的原則作出判決。如當事人不 服,可就判決結果提出上訴,再交由較高級法院由更資深法官審理, 避免先前法院的判決可能出現誤差。資深法官作出的判決、撰寫的判 詞、對案情的分析、對法律觀點的解釋,對日後案件的判決有着重要 和寶貴的指導作用,亦為資歷較淺的法官提供寶貴的參考資料。延長法官的退休年齡,尤其是資深法官的退休年齡,對於維持香港司法機 構人員的質素,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基本法》,規定香港實行"一國 兩制",最重要的是,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而享有這兩 種權力的前提是,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每位法官須依法宣 誓維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官就任 時作出宣誓,盡忠職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私、 無欺的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基本 法》第二條、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五條也清楚訂明,香港法院獨立進行 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基本法》訂明香港享有司法獨立,必須不受任何外在干預或影 響,法官執行職務時亦享有廣泛保障,不會因為以法官身份作出判決 而負上民事責任,目的是要體現獨立的司法機構是法治的重要基石。 因此,法官必須根據法律及事實作出判決,法官也要維護《基本法》, 保持政治中立,公正廉潔。在這個非常時期,近數月來發生修例風波, 社會陷入政治爭拗,司法機構面臨極大挑戰。任何不適合的表態均會 對司法體系造成莫大影響,所以,我希望政府及司法機構注意以下兩 點:

 

第一,法官在政治或社會關注的問題上,一定要保持中立,不要 受到個人政治取向影響。如果法官在社會關注的問題上公開表態,將 有損香港的司法獨立。有報道指出,在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 活動中,簽名人士包括一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雖然該名法官表 示,他以個人名義參與聯署,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勸諭他將 來應避免發生同類事情,該名法官其後亦同意馬道立的意見。馬道立 指出,為了司法獨立及公正,法官應避免評論政治及其他具爭議的事 宜。所以,就法庭可能需要處理的法律問題,法官應避免發表意見。

 

對於這場風波,市民有不同的觀點和政治主張,而法官也是人, 當然會有自己的想法。但法官在履行職責時,必須注意自己的身份和 職責,作出公平判決。公開表態難免會令公眾質疑法官的公正性,將 香港的司法獨立帶到危險邊緣。由此可見,資深法官的榜樣及提點, 對部分資歷較淺的法官有很重要的啟發作用。

 

第二,在多宗暴動及騷亂事件中,被捕人士犯案的性質類同但判 決不一,引起社會人士關注,他們擔心法官判決不公,令法治受損。 例如,沙田裁判法院近日就一宗侮辱國旗案,判處被告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前不久,一名持雙程證訪港的內地男子,在美國領事館外牆 用噴漆噴上"中國必勝"字句,被控刑事毀壞罪,被判囚 4 星期。不少 市民或網民比較這兩宗案件的判決結果後認為,侮辱國旗......

 

(郭榮鏗議員示意擬提出規程問題)

主席:郭榮鏗議員,你有甚麼問題?

 

郭榮鏗議員:主席,我想提出兩項規程問題。第一,本會現時辯論的 議題是有關延展法官退休年齡的事宜,但我留意到有議員發言完全離 題。第二,部分上述案件現正處於上訴階段,議員發言時不應談及法 院仍在審理的案件。

 

主席:關於第一點,我請姚議員返回這項辯論的議題,即延展司法人 員的退休年齡。至於郭議員指議員所述案件有些仍在上訴階段,據我 所知,相關案件暫未涉及上訴,但我提醒議員,各位提述法院現正審 理的案件時必須小心。

 

姚思榮議員:主席,我認為......

 

(梁繼昌議員示意擬提出規程問題)

主席:梁繼昌議員,你有甚麼規程問題?

 

梁繼昌議員:主席,姚思榮議員剛才發言時提及一宗須由裁判法院重 審的交通案件,我想請他澄清該案件是否已經審結;若否,請他收回 有關該案件的言論。

 

主席:姚議員,你是否想澄清?

 

姚思榮議員:主席,我知道事主與被告人正就該案件商討賠償安排, 我不知道是否需要收回有關該宗案件的所有言論。

 

梁繼昌議員:該案件現時仍在司法程序當中,所以我希望大家不要在 立法會討論該案件。我亦想問姚思榮議員,可否收回有關這宗案件的 言論?

 

主席:我提醒議員發言時應盡量避免提及現正處於司法程序的案件。

姚議員,請繼續發言。

 

姚思榮議員:主席,我剛才提及一些例子,目的是解釋為何需要將法 官退休年齡延展 5 年。資深法官在整個法庭或法律體系中有指導作 用,我提及這些例子是要說明資深法官的重要性,因為有部分資歷較 淺的法官處理案件時可能出現問題。我認為有關發言沒有離題。

 

主席,至於剛才提到的已判決的案件,社會人士或立法會可否評 論,請你作出決定。不過,如果案件尚未進入上訴程序,我們是否仍 然有權作出評論?如果法官作出評論或判決後,我們便不能評論,豈 不是永遠 不 能 評 論涉及 法官的問題?我認為這是值得大家探討 的 問 題,所以,我不會收回剛才有關該宗案件的論述和看法。

 

主席,社會人士難免有我剛才提到的種種質疑,而且公眾對司法 獨立的觀感也會受到影響。在這次修例風波中,數以百計甚至上千計 示威人士可能會被檢控,近期法庭作出的判決均會引起建制派或非建 制派關注,所以,法庭作出公正判決更為重要。否則,一定會為人詬 病,讓法庭和法官增添壓力。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引用了 2018 年終審法院就律政司司長 訴 黃之鋒 一案頒下的判詞: "本院認為有必要在本判案書開首便述 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庭的角色或職能並非參與這場或任何其他政治 辯論。事實上,法庭的職責是藉獨立審判,施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 律,包括《基本法》,並依法就任何案件所提出的法律爭議作出裁斷。 法庭對任何一宗案件作出判決時,只會將適用的法律原則應用於相關 事實,從而恰當地判決案件,並在判案書說明理由,這是本院在處理 此等上訴案件時唯一的職責。"馬道立法官把法院的作用或位置說得 很清楚。

 

至於各級法院法官,我相信絕大部分法官都會秉承上述宗旨,作 出公正判決,但由於每宗案件的事實背景並不相同,法官需要作出客 觀和專業的判決。否則,如果法庭出現判決不公的情況,難免令公眾 產生負面的觀感。面對一些爭議性案件,資深法官有足夠經驗,能夠 發揮正面作用,作出判決及為判決提供理據,有指導作用。所以,我 剛才提到一些案例。

 

此外,由於法官要基於控辯雙方提供的資料作出判決,律政司在 目前的特殊情況下提出檢控時,要承擔更大責任,發揮更高效率,提 供的資料必須準確,不能犯錯。然而,最近在一宗有關軍火武器庫的 案件中,律政司卻犯了低級錯誤。所以,我認為資深法官作出的指引 相當重要,有助律政司日後進行檢控工作。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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